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外聘教师管理,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暂行)》(校政发人〔2017〕5号),现就做好学校2018-2019学年外聘教师信息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外聘教师聘期于2018年8月31日前结束的,学院根据学科发展还需继续聘用及新聘外聘教师均须填写《外聘教师审批表》(附件1),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再经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请学院严格执行《湖北文理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暂行)》要求进行申报,未达到聘用条件要求的外聘教师在聘期结束后一般不予续聘。纸质版外聘教师审批表需在7月10日前报人事处216办公室王姗姗。
附件-外聘教师审批表.docx
人事处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