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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0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发挥师德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习先进、见贤思齐的氛围,引导广大教师提升师德素养,争做“四有”好老师,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 . 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评选原则、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表彰与奖励参照《湖北文理学院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执行。
       2 . 各学院提名推荐候选人时名额不限,被提名的候选人须认真填写师德先进提名表,需有班级学生20人以上或5名以上教师的亲笔签名,同时向所在学院提供1500字左右的详细师德工作事迹材料。
       3 . 各学院需成立由学院领导班子、两办主任、教授代表、博士代表、支部书记代表组成的师德工作领导小组,按教师人数的1%的比例,经全院教师(参与比例不得少于80%)投票,确定最终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于7月14日前,将名单、提名表和个人师德工作事迹详细材料上报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4.学校将各学院推荐的师德标兵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校园网和其他平台公示,公示至下学期开学,公示期间接受师生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710-3590742,举报信箱:xfxyjw@yeah.net。
       5.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于开学后向各学院发放200张选票,各学院组织师生对学校公布的候选人进行公选,从学校候选人中选出15人,15人中至少有1名专职辅导员和1名思政课教师。学校相关部门将派工作人员对各二级学院投票及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现场统计评选结果。
       6.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将公选结果上报学校党委,学校党常委会审定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

关于组织开展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及师德提名评选表.doc

湖北文理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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