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17年新学期开始,为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报送教职工到岗情况及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填报范围为学校在册教职工(不含离岗退养)。各单位认真核查教职工到岗情况,如实填报《湖北文理学院教职工到岗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报送时间
纸质材料于2月24日以前报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812008122@QQ.com)。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的考勤管理,按照《湖北文理学院请假与考勤管理办法》(校政发人[2016]5号)文件规定,认真执行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二)各单位对教职工进修、长期病休等情况须及时到人事处办理审批手续,并进行确认核实。
(三)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了解情况并书面报告人事处。停发教职工当月业绩津贴的,所在单位在报送业绩津贴预发明细表同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对因未及时报告而造成的损失,由相关单位负责。
请各单位、各部门加强责任意识,规范执行学校考勤管理规定。
特此通知。
附件:湖北文理学院教职工到岗情况统计表
人 事 处
2017年2月20日
附件:
湖北文理学院教职工到岗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17年2月 日
应到岗人数 人;未到岗人数(含请假、病休、进修等) 人,其中请假 人,进修 人,病休 人,其他人,擅自离岗 人。
说明:请假、病休、进修等指已办理完审批手续的,否则按擅自离岗,在备注中注明。
单位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