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规范学校公共服务项目及人员经费管理,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员经费管理的通知》(校办发人[2015]2号)文件精神,请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申报2017年本单位、部门所涉有关公共服务项目,填报《2017年公共服务项目及人员经费申报表》(附件1)。经学校审批后执行。凡未申报获批的项目,学校将不再支付相关工作的人员经费。
请各单位、部门的申报材料分别以电子和纸质形式于2017年3月3日前报人事处。
联系人:童瑶函
电 话:3590906
邮 箱:403903450@qq.com
附件1:2017年公共服务项目及人员经费申报表.doc
人 事 处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