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11年11月增资补发工资中包括以下工资调整:
1、根据鄂人[2007]18号文件,2010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职职工,自2011年1月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2011年1月至10月的增资补发已随11月份工资发放。
2、校政发[2011]66号、校党文[2011]8号、校党文[2010]11号、校党文[2010]12号、校党文[2010]35号等件通知,我校刘学林等81位同志岗位发生变动。根据鄂人[2006]18号文件,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其增资补发已随11月份工资发放。
3、校政发[2011]23号文件通知,我校葛杭民等502位同志岗位等级发生变动。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0]49号)文件精神,从2009年11月起执行岗位设置调整后的工资标准。2009年11月至2011年10月的增资补发已随11月份工资发放。
人 事 处
201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