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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招聘

    人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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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文理学院2018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04    作者:rsc    浏览次数:

    因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专职辅导员。 

    一、岗位计划

    专职辅导员10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热爱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够长期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知识面宽,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处于本专业前列;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3、具有担任校、院两级主要学生干部的工作经历,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其第一学历应为二本及以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

    5、硕士不超过28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6、应聘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辅导员工作岗位。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者须在2018年4月1日前,通过投递电子简历网上报名(简历接收邮箱:hbwlxyrc@163.com),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

    报名者须提交如下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并按次序合并为一个文件(以下材料缺一不可),以“姓名-学校简称”作为文件名:

       (1)湖北文理学院专职辅导员报名表;

       (2)已获得的本科、硕士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生提交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证明其可以在2018年7月前取得学位与毕业证的书面材料;

       (3)学校组织部或所在院系党委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4)学生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获奖励、荣誉或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2、资格条件初审。学校将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符合度择优选取不低于招聘计划数1:8比例的应聘者参加考核,并确定入围名单并通知本人。应聘者到校参加考核前,需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件。

    3、学校考核。

    (1)学校定于2018年4月14日组织辅导员岗位考核,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其中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测试。

    (2)笔试由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人员参加,成绩前四十名进入面试。

    (3)笔试、面试成绩全部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行排序。

    4、确定录用人选。根据面试,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指定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体检,并在我校进行为期二个月的实习考核。

    5、办理录用手续。具体信息请关注学校网站陆续公布的通知。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启事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本次招聘的辅导员到岗时间为2018年8月1日,报到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对于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入职,或者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3、因拟聘人员体检或实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依次确定。本岗位设最低分数,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形式聘用,聘期内参照编制内辅导员,享受职员职级、工资晋升、职务职级晋升等同等待遇。


    附件:湖北文理学院专职辅导员报名表(2018版).doc


    湖北文理学院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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