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住建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湖北省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鄂建职改〔2019〕11号,见附件1)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度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岗且符合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申报条件的专技人员。其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若评审通过只取得相应资格。2019年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湖北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5〕89号文件,见附件2)规定执行。
三、申报说明
(一)职称申报的破格(原则上对资历不进行破格)、转评由人事处审核后,报省建筑工程技术高评办审核。
(二)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后,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本专业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平级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称的,与新岗位职责有关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晋升,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职称。
(三)水平能力测试按照合格成绩从当年算起三年有效的规定,2017-2019年度成绩合格的人员,本次评审有效(无须提供证书,通过系统自动比对)。
(四)取得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五)任职资格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11月20日。
(六)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
按照《湖北文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规范(修订)》(校政发人〔2019〕22号)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成立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评议组(以下简称“综合评议组”)。综合评议组由职改办负责组建,学科评议组对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专家须具有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综合评议组负责对申报人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和材料规范性审核;按评审评议规则,对申报人进行评审评议;向学校职改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上报人选。
五、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0月18日前,学校下发通知,相关单位传达通知精神并通知申报人员准备申报材料,职改办组建综合评议组。
10月23日前,个人申报。申报人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其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须事先通过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的民主测评方可申报。民主测评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支部负责组织。单位将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报送综合评议组,并将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公示。
10月24日-25日,综合评议组对申报人员的基本资格和申报材料规范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材料经评议组组长签署意见后报职改办。
10月28日-29日,职改办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复核,并公示复核结果。
11月6日前,综合科评议组对经职改办复核通过的人员进行评审评议,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评审结果报职改办。
11月13日前,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上报人选,职改办按上级文件规定向省住建厅高评办报送名单和相关材料。
以上公示,公示期均为五个工作日。
六、整理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个人需提供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以申报截止时间提供的原件为准,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
1.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要求由本人签名,不允许代签。
2.综合材料一览表。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申报高级职称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申报中、初级职称的填写《2019年度湖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见附件4),用A3纸打印。
3. 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改报专业的人员需提供《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本专业职务审批表》原件。(上述表格可在省人社厅网站下载,正常申报人员不提供)
4.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6.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
7.个人业务总结(见附件5)。
(二)单位需提供材料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民主测评表(见附件6)。
七、相关费用
评审费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职称300元/人,中级职称150元/人,该费用由申报人自行担负,在向省住建厅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八、工作要求
1.严格把握时间节点。请申报人和相关部门把握好时间节点,如时完成相应工作。
2.实行倒查追责机制。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对申报人基本资格和材料审核,要认真细致,坚持标准,审核人和负责人都必须签字,若有徇私舞弊、失职渎职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处理。
3.强化审核、监督工作。在推荐、申报、评审过程中,要严肃申报、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放宽条件、降低要求,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 关于报送2019年度湖北省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 湖北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
3. 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4. 2019年度湖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
5. 个人业务总结
6.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民主测评表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