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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公告

发布时间:2010-11-01    作者:人事处    浏览次数:

公     告

驻市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市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襄樊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襄樊政发[2010]14号)文件精神,为保证退休人员能正常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公告之日起,市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相关信息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参保单位或个人,到所属城区社会保险办事处进行申报。其中:在单位参保缴费的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缴费的退休人员由其本人申报。

目前,我局正集中人力,积极抓紧开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预计今年11月程序开发测试完成并投入运行。届时将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从今年7月起补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造成不便,敬请各参保单位和个人谅解。

咨询电话:

襄城社保办事处:3606869

樊城社保办事处:3211755

高新社保办事处:3721108

特此公告。

 

                          襄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0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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