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安排,根据《湖北文理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发[2013]1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近期绩效工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单位制定本单位业绩津贴二次分配办法,报学校绩效工资与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执行(二级学院的分配办法需经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机关、直属单位的二次分配办法需加盖公章)。2013年11月完成。
二、人事处拟定全校各单位本年度人员变动、岗位变动等有关情况,经各单位核实后,核算补发2013年1至5月的绩效工资增资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高层次人才津贴由人事处核算;业绩津贴平时发放部分由各单位核算后报人事处审定、汇总、发放。2013年11月底至12月初完成。
三、学校根据全校在职教职工变动情况,核定2013年全校绩效工资总量;并根据相关情况(人员变动、学生数变动、学科专业等),拟定各单位业绩津贴分解数。2013年12月完成。
四、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和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结果,核定2013年各单位业绩津贴总量。2014年1月完成。
五、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业绩津贴剩余的部分,按照二次分配办法核算年终业绩津贴,报人事处审定、汇总、发放。2014年1月完成。
人事处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