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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服务工作的通知(试行)

发布时间:2021-11-19    作者:    浏览次数: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

异地就医服务工作的通知(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医疗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就医管理,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指在襄阳市外就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根据国家及省医疗保障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工作调整如下: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高新区、东津新区社保中心,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一、优化异地就医管理

(一)转诊类的异地就医。因病情复杂、危重,本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无条件诊治并按规定办理相应转院备案手续,转往襄阳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起付标准统一为1500元,其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调整为职工医保报销80%、居民医保报销50%。

(二)非转诊类的异地就医。除转诊以外,因异地安置、异地工作、异地急诊等各种原因在异地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900元、三级综合医疗机构1200元,其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调整为职工医保报销75%、居民医保报销40%。

(三)凡在襄阳市域内参保人员跨县(市、区)就医的,可自主选择就诊医疗机构,执行全市统一医保政策,享受统一医保待遇。在本市就读参保的大中专学生在原居住地就医的,按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政策结算住院费用。

二、实行异地就医备案“秒办”服务

异地转诊备案由各地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申请备案即生效,取消医保审核环节。异地居住备案、异地急诊备案等由参保人员通过线上业务申请异地就医的,受理成功后即备案生效。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转诊类和非转诊类)后,由异地联网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三、加强异地就医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将异地就医纳入基金监管重点内容,充分利用智能化、大数据分析手段,开展专项稽查,打击异地就医欺诈骗保行为;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大对异地就医费用审核力度,减少不合理支出,如发现医疗机构转诊把关不严,将不符合转诊条件人员转往外地就医的,其发生医疗费用从该医疗机构年终清算应支付款中扣除,并按协议约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异地就医备案实行承诺制,一经查实以虚构异地就医备案规避异地转诊的,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此文件从2021年11月1日开始试行(以出院日期为准),试行期一年,以前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试行期间,上级出台新政策的,按新政策执行。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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